2022年度市校共建研究院绩效考核财务数据复核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7 16:35 来源:芜湖市产业创新中心 作者:产业服务部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CCZX-20231020-1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市校共建研究院绩效考核财务数据复核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文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标(成交)金额: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2年度市校共建研究院绩效考核财务数据复核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询价采购小组名单:张华真、方浩、王晨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中标单位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询价采购小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2号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0553-399378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产业创新中心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2号综合楼3楼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3-3993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