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祚麓在中共芜湖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07 19:12 来源:芜湖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奋力谱写现代化芜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芜湖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3年2月3日)

吴祚麓

我代表中共芜湖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单向前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现代化芜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的一年。一年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协助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新时代芜湖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展现新作为。

(一)紧盯“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坚定坚决

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市纪委常委会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细化贯彻落实举措,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监督保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执行。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政治要件,建立月报告、季调度机制,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聚焦落实“三新一高”、“三地一区”、人民城市建设、疫情防控、文物保护、“双招双引”、“1%工作法”等重大部署、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加强监督检查,纠治政治偏差。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国家统计督察、审计署专项审计、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等反馈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政治生态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实行清单管理,开展专项督查,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协助市委制定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给予处分。紧盯“两代表一委员”产生及换届工作,加强换届纪律风气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358人,处分乡科级及以上“一把手”18人,督促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二)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突出问题,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坚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铁规矩、硬杠杠。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在市“四大班子”通气会上通报纠“四风”情况,凝聚齐抓共管、一严到底的思想共识。坚守节日节点,深入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整治贪玩散漫、酒驾醉驾及背后的“四风”问题。全市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77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6人,其中处分81人。全年向社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8批41起57人。

健全“一改两为”监督落实机制。协助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配套制定监督清单,针对省、市委季度工作点评会指出问题、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整改“六不”突出问题204个。对接市政府营商环境感知系统,制定《关于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与监督执纪执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构建信息共享、问题督办、线索交办、以案促治四项机制,推动解决营商环境历史遗留问题90个。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2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7人,其中处分30人。

(三)大力弘扬自我革命精神,反腐败斗争成果持续巩固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深入推进开发区、人防、政法、粮食购销、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原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某某、原市人防办主任丁某某、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梁某某、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某某、中储粮芜湖直属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罗某某、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原党委副书记杨某等腐败典型。开展全市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风行动”,摸排招标采购项目19654个,处置问题线索144件,立案33件,处分8人,留置2人。高质量办理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厅局级干部案件1件、县处级干部案件8件、留置37人,配合办理厅局级干部案件2件、留置11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169件;立案879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7件;处分68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0人;移送检察机关29人。有24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或主动交代问题。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加强留置场所管理和看护队伍建设,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刻汲取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教训,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动政法系统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建章立制409项,坚决肃清流毒,净化政治生态。推动招投标领域标本兼治,督促整改问题621个、完善制度262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2份,堵漏洞、防风险、促治理。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等活动,拍摄微电影《迷雾2022》,制作警示片《警钟》《执法者的迷途》,在全市组织观看,营造崇廉尚洁、拒腐防变浓厚氛围。

(四)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

高质量开展政治巡察。落实十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协助制定市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巡察机构工作规则,开展第二轮、第三轮常规巡察,第二轮县市区提级交叉巡察和物业管理领域机动巡察,共巡察35个市直单位及重点二级机构、国有企业、街道和10个县市区直单位、25个社区,全覆盖进度42%;指导县市区共巡察296个党组织,全覆盖进度32.3%,均超过序时进度。市委前两轮巡察共反馈问题1558个,移交问题线索138件。落实巡察干部接访下访和巡察组组长阅批督办群众来信制度,接待来信来电来访213人件次,开展个别谈话2783人次。

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全面完成省对市县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建立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联席会议等制度,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联动监督机制。市委书记点人点事126件,市领导开展政治监督谈话14次,督促被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巡中立行立改31件。强化巡察整改验收评估,对2个单位进行约谈,首轮巡察整改完成率98.3%。

(五)坚持监督执纪执法为民,群众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1+1+N”专项整治,紧盯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紧盯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督促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攻坚,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村级项目招标投标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4335个。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3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0人,其中处分107人。

有力监督推动解决群众诉求。深化应用检举举报平台,全年共接收信访举报2550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778件次。贯彻市委“一领三化”新时代群众工作要求,落实接访下访、包案化解、阅批督办群众来信制度。开展重复举报专项治理,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省纪委监委交办的12件重点信访件均已办结。对接市委群众诉求感知系统,制定《关于加强监督推动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办法》,对19件信访事项办理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倒查,严肃问责35个单位(党组织)和86名责任人。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治理效能不断释放

精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专项检查、谈心谈话、下沉调研、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做实做细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市纪委监委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89人次。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945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5.7%、15.9%、3.1%和5.3%。坚持精准规范问责,全市共问责党组织77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195人。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制定并深化落实“室组地”联动监督执纪执法“一意见三办法”,精准运用平台联建、监督联动、案件联办、信息联通、规范联促、能力联升“六联机制”,开展联动监督53次、联合办案27件,派驻(出)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81件,立案115件,处分84人。制定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工作责任清单,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协作机制。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法专项工作,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提升基层小微权力监督质效。打造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升级版,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全面开展村级“两个计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村级财务收支和招标采购项目纳入监督,并召开现场会在全市部署推动。建成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强化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办结反馈群众投诉517件,群众满意率89.5%。建成23个镇街纪检监察协作区,共开展监督检查1115次,处置问题线索909件,立案351件,处分224人。

(七)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升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市纪委监委全年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12次,向市委请示报告16次。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提高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扎实开展“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行动,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全面提高查办案件质量。强化全员培训,组织参加省纪委监委“视频讲堂”3856人次,举办专题培训52个班次。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全市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件,处理6人,其中处分1人,坚决防治“灯下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决不能有权宜之计、一时之举的思想,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决不能有转变风向、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我们的工作与省纪委监委、市委要求,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学习领悟党的创新理论不够深刻,职责定位不够聚焦,政治监督不够具体,执纪问责不够精准;有的县市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主动监督意识不强、斗争精神不足、执纪执法乏力;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自我要求不严,能力素质有待提升。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为奋力谱写现代化芜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一)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在芜湖落地见效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聚焦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现代化芜湖建设,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推进重大国家战略、推动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任务,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部门、行业、领域实际紧密结合,落实到实现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聚焦高质量、冲刺八千亿、建成副中心”奋斗目标上来。找准服务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切入点,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及时准确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低级红、高级黑”,不顾大局、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问题,切实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推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健全闭环管理制度。

(二)推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推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协助市委切实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构建之中,推动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不断健全监督执纪执法制度机制,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财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制度,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监督合力。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深化镇街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监督一点通”平台作用,深化村级“两个计划”管理。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用好审计监督成果。

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认真履行纪委监督专责,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用好问责利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既防止问责乏力,也防止问责泛化。

(三)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严肃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精准发现反复顽固、改头换面、隐蔽隐性、顶风违纪等问题,露头就打、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不担当不用力、片面理解、机械执行、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以及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等问题,动真碰硬、务求实效。按照省委“一以贯之五做到,踔厉奋发五提升”要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深入整治“六重六轻”和“虚躲冷粗假”等顽瘴痼疾,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准确把握“四风”问题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坚持反“四风”、反腐败、反特权统筹推进,健全风腐同查工作机制,深挖彻查享乐奢靡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问题。坚持纠树并举,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促进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党的宗旨,坚守清正廉洁。

(四)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推动各级党组织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党章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高度重视年轻领导干部纪律教育,纠正一些年轻领导干部初心不正、作风不实、心浮气傲、漠视党规党纪等问题。常态化运用忏悔录、案件通报、廉政党课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

坚持挺纪在前、从严执纪。把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审查调查的重要内容,对漠视党章、背离党规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内谈心谈话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组织纪律,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严肃查处为提拔重用而投机钻营的领导干部,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查处国企、政法、粮食购销、开发区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坚决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招标投标等方面腐败问题,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坚决纠治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问题,有力有效遏增量清存量。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加大“村霸”“街霸”等整治力度,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坚持“全周期管理”,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推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用好通报会商、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把查办案件与督促整改、深化改革、建章立制统筹起来,推动行业部门健全内部监管体系,强化对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发掘芜湖清廉元素,厚植廉洁思想根基,涵养时代新风新貌。探索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心理研究,掌握腐败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治“已病”、防“未病”、去“心病”。

(六)更好发挥政治巡察综合监督作用

强化政治巡察。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重中之重,把严的要求贯穿到政治巡察全过程各环节。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方式方法,强化上下联动,加强纪巡审联动,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扎实推进十一届市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开展重点领域专项巡察,推动巡察向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延伸,提高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质量。

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和完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工作机制,加强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督办。严肃反馈巡察意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巡察机构统筹督促和职能部门监管作用,强化调度督导、验收评估、追责问责,推动新老问题一体解决,防止虚假整改、“纸面整改”。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巡察情况、提供巡察专题报告,促进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堵塞漏洞、健全制度。

(七)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巩固拓展改革成果。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完善“室组地”联动监督执纪执法制度规定,健全“组组”协同监督机制,加强对监督联系单位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效机制,构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息技术工作强基提升行动方案》,推动监督执纪执法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强化联动会商,落实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执纪执法办案考核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述职点评、定期调度、约谈提醒等机制,促进派驻机构有效履职、发挥作用。稳妥推进开发区、市属企业、市属高校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三、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必须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必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必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切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奋力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走在全省前列。

(一)坚持忠诚于党,增强政治能力,确保对标对表

“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最重要政治成果,是党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加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和完善市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力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责任、严密组织体系,不断提高纪检监察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坚持拉高标杆,增强奋进动力,确保争先进位

树立“不进则退”的忧患意识、增强“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强化“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紧抓不放的较真劲履职尽责。把工作放到全省找坐标、作比较,推动常规工作出经验、业务工作出亮点、单项工作争一流,确保整体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建立督查督办、指标调度、定期通报等推进机制,用实实在在的数据说话,用争先进位的排名说话,用正风肃纪反腐的成果说话,对创先争优成效明显的予以激励,对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的予以警示,汇聚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奋进力量,形成多点开花、竞相迸发的奋斗格局。

(三)坚持守正创新,增强发展活力,确保出色出彩

辩证把握守正和创新的关系,既要巩固完善、继承发扬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又要坚决打破思维定式、路径依赖,推动理念思路、制度机制、方式方法与时俱进。聚焦提级交叉巡察、“室组地”联动监督执纪执法、村级“两个计划”管理等创新做法,锻长板、扬优势、再提升。聚焦发挥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等重点难点,补短板、强弱项、蓄后劲。深化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多研究突破性举措,多开展试点性探索,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芜湖经验、特色品牌和独特打法,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

(四)坚持贯通协同,增强系统合力,确保提质增效

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坚持系统观念,发挥整体优势。围绕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统筹推进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着力形成纪检监察机构纵向联动、“四项监督”横向贯通、各类监督协同高效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坚持实事求是,发现什么性质问题就按什么性质对待,查证多少问题就处理多少问题,着力在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上提质;在保证审查调查安全前提下,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快查快处快结,着力在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上提速;贯通融合纪法情理,既敢于监督、动真碰硬,又统筹把握政治大局、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在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上提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坚持事业为上,增强攻坚毅力,确保善作善成

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要坚定斗争意志,勇于交锋、敢于亮剑,始终同一切破坏党的团结统一、损害党的先进纯洁的人和事作斗争。坚持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强化以案代训、实战练兵,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处置线索、查办案件、纪法贯通能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管干部原则,树立“崇尚实干”“有为才有位”“凭实绩论英雄”的风向标,树典型、立导向,切实增强奋斗有我的敬业精神,砥砺奋发图强的干事热情,强化奋不顾身的责任担当,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争做对党绝对忠诚、敢于善于斗争、自身正自身硬的卫士战士。

同志们,赶考之路催人奋进,伟大征程呼唤担当。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奋力谱写现代化芜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